为何本溪商标注册续展费用比注册费用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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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本溪商标注册续展费用比注册费用高

作者:本溪聚优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4-19 08:06:10

商标续展手续相对简单。商标局只对主体资格的形式条件进行审查,不需要再进行实质性审查,续展工作在6个月左右即可完成。如果您选择重新注册一个商标,同一商标和同一类别将有一年的额外保护期。至少需要两年时间才能收回先前注册的商标。相比之下,选择商标续展方式更为合适。本溪商标注册续展费用比商标注册费用高。

但是,如果在重新注册过程中,有人趁机抢先注册,导致商标被拒,则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对拒标情况进行审查并回复异议。商标续展只需审查主体资格条件,通过率很高。再注册需要重新经历商标注册的过程,其中实质审查难度,与商标续展相比,被驳回的风险较大。所以从风险的角度来看,商标续展更具成本效益从以上观点来看,当商标到期时,商标续展是最合适的选择。

因此,我们必须查明商标的有效期和有效期,并在有效期届满前一年内予以更新。当然,如果不及时更新品牌,也不要害怕。商标期满后有六个月的展期。你也可以续费,但你需要付更多的延期费。商标期满半年未续展的,仍需要续展的,方可重新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商标注册使用期为届满之日起再延长十年。

到期日为2012年11月11日的,续签批准后的有效期为2022年11月10日。根据《商标法》第五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期满被撤销、宣告无效或者不再续展的,商标局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之日起一年内不得批准同一商标或者类似商标的注册申请。许多商标拥有者认为,商标续展的成本比重新申请要贵得多。续展的好处是可以审查主体资格,商标专用权可以延长10年,而无需实质性的类似审查。商标再申请是一种新的商标申请。除了形式要件的审查,实质要件的审查也应是类似的。

所谓实质审查,就是将的商标申请与的商标进行比较。如果有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将被驳回,商标权将丧失。部分申请人未在商标续展期限内提出延长专有权期限的申请。在认为可以再次申请之后,我实际上犯了一个非常严重的错误,因为我不知道有多少人想使用一个好商标,也许是因为这一步,他们放弃了自己的商标权。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然后转身花高价回购。重塑品牌的时间比更新要长。

商标是能区隔同类产品或服务,保护自身品牌的一个标记。通常一个企业会有不同系列的产品,不同的产品会打上不同产品线的商标。比如,我们熟知的----哇哈哈,它就有多个产品线,如:营养快线、纯净水、八宝粥等等。其实商标只是区分产品来源的标记,但商标只是包装上的一小部分。同时,在进行商标注册时,只是申请保护商标小标识,而不能申请保护整个外观包装。此外,产品的商标在申请下来后一般是恒定的,但外观包装却是可根据时代大众审美而改变比如上面这两个鸡尾酒的包装,你有被套路过吗?

两者的商标明显不同,商标也是合法的。但两者的包装却如此神似,难免会误导消费者。由此可知,商标不同,若外观包装没申请保护的话,非常大可能会收到侵权的困扰,所以产品的外观包装,必需申请外观专利,以给产品更多的保护。外观侵权案件最出名的就是加多宝和王老吉的“红罐”之争。两者一直争的就是外观专利权。这场持续多年的争夺站最终以王老吉胜诉而结束,但也让不少企业者重视知识产权的开发和保护。如果企业的新产品有及时申请外观专利,那就意味着该外观专利享有独占权。

试想一下,假如你把产品做起来了,在市场上大火,但发现市场上竟然出现一款外观相似的同类产品,不仅误导消费者,影响自身的口碑,而且自己连告其侵权的权利也没有.....所以,在自身产品设计出来准备销售或者展览前,就应该未雨绸缪,申请外观专利,保护自身权益。

生活中的商标数不胜数,衣食住行,由于品牌效应,大部分人都会选择有牌子的购买,品牌就当与是通过商标进行注册的,是独一无二的。但其实,生活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不少冒充品牌,假冒一些很有名的牌子去欺骗大众,那么如何在万千商标中火眼金睛的立马辨认出来,且听小编细细道来:

(1)假冒注册商标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行为。

(2)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产品。明明知道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依然进行销售的行为,构成了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同时必须承担赔偿责任,除非销售能够证明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商品的提供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5)给他人的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这一类侵权行为主要包括:

a.在同一种或者类似的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行为;

b.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行为;

c.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行为;

d.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者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行为;

e.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地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行为等。

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交转让申请书(商标局固定格式,双方盖章、签字),转让人、受让人的,转让协议(以商标出资的,出资需要他人办理的协议、商标价值评估报告等)、授权委托书和需要翻译成中文的资料;商标局受理后将进行审查。

审查的主要内容有:转让人是否为商标所有人,是否有转让商标的权利;转让商标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有未经质权人同意的质押,是否有使用许可记录,是否有法院或其他机关查封等强制措施;是否符合“一并转让原则”;是否保留,如果转让人是国有企业,商标转让可能涉及国有资产处置,需要特别审批手续;在商标购买过程中,签名、盖章、注册是保证,不得少于:

一、商标受让人签署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二、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签署或者盖章的商标转让申请书;

三、商标受让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自然人)复印件,个体工商户登记证复印件;

四、商标转让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自然人)复印件;

五、由转让人和受让人签署或者盖章的商标转让协议。在商标购买过程中,做好这些项目是不可能防范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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