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个人申请专利的相关规范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本溪聚优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溪个人申请专利的相关规范

本溪个人申请专利的相关规范

作者:本溪聚优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1-04 08:51:23

近年来,我国本溪商标注册申请逐年增加,同时获准注册商标也是递增式增长。由于商标资源的有效性,同时也是为了盘活商标资源的合理利用,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了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制度,简称撤销三年不使用,俗称撤三。撤销三年不使用制度就目前的趋势是,商标局倾向于支持撤三,以避免大量闲置的商标资源、商标的生命力在于使用,如果商标获得注册后又被搁置在一边就违背了商标存在的意义。

因此对企业来说,如何避免因他人提出撤三申请而导致商标无效显得尤为重要。新《商标法》第四十八条明确了何为商标使用,即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首先,我们应该厘清商标法意义上使用内涵:商标使用的主体包括注册商标所有人和被许可人;商标使用的时间是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之日的前三年内;商标使用的商标图样应与注册商标一致;商标使用的地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标使用的方式是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官司的输赢取决于证据是否给力,这就提醒企业在具体的纠纷中要未雨绸缪,只有做足准备才能避免事后诸葛亮。

对企业来说,在商标有效使用的证据保存问题上重要的是两步走:先规范使用商标,再规范保存证据。企业的规范使用商标一般要求是,使用商标应与注册商标保持一致。如果在使用商标的过程中轻易改变商标的组成要素或其他与注册商标有关的事项,很有可能导致自身商标被注销。

此外,一般可以将商标的LOGO使用在商品、商品的包装或者容器上、交易文书、广告宣传、展览及其他的商业活动中。在保存证据上,根据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要求,企业在留存商标的有效使用证据时应该注意的事项有:

(1)商标使用在商品或服务的过程中的文件,包括合同、发票、票据、收据、宣传资料、各种证明文件和报关文件等。

(2)如果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业务往来的,最好的方式是将这些电子数据书面化,在货物签收时,可以让对方一并签收,这样就增加了电子数据的证明力。

(3)商标被许可人的使用也视为商标所有人的使用。

(4)值得注意的是,在保存证据中,除了对证据的种类、方式要求规范外,还须强调各证据之间相互印证的能力,即各证据之间要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对所需证明的对象可以得出唯一的结论。

1、手续更简便目前加入《协定》及其《议定书》的国家已经达90多个,其中包含了除加拿大以外的所有西方工业大国。国际商标注册申请人可直接向所属国商标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不必再委托其他国外的商标代理人或组织办理;申请人仅需用一种文字(法文,英文或者西班牙文)提交一份简单的申请书,即可同时指定一个或多个国家甚至所有这些国家,在一个或多个商品/服务类别上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方式大大方便。在规费的支付上,申请人可以一次性以人民币向原属局的主管机关或以瑞士法郎向国际局直接支付。而相对于以向这些国家逐一申请注册的情况,申请商标注册可以免去分别需向不同国家商标主管机关使用不同语言、提交不同规定要求的申请书、支付不同种类外币等等的繁琐程序。因此可以说,体系的商标申请手续非常简便。

2、申请费用较低商标国际注册的费用包括三部分,一是基础注册费,二是指定国家的费用,三是本国商标主管机关的费用。国际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在一份申请中指定一个或者多个成员国要求对其申请商标进行保护,无论指定一个成员国还是指定全部成员国,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均只需缴纳一份基础注册费,和指定国家的费用。因此,指定的国家越多越合算。缴纳的申请费以瑞士法郎为货币计算统一规费,或根据议定书再缴纳单独规费,而无须逐一向每一个指定保护的国家分别交费。商标申请人在所有成员国就一个类别申请商标注册所需的费用是逐一国家申请注册所需费用的1/12~1/11。因此,申请商标注册,其费用明显低廉。

3、时间快捷申请人从向商标局提交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之日起,如果手续齐备并按规定缴纳费用,一般六个月左右即可取得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局颁发的商标国际注册证明。其上载明商标的国际注册号和国际注册日。不过,该国际商标注册证明只是表明国际局收到了国际注册申请,并经审查符合国际局的要求,已经或者即将把该申请提交给各指定国进行审查。该商标能否在各指定国获准注册,还是要以各指定国的审查为准。根据协定和议定书的规定,该商标申请自国际局登记此项国际注册之日起十二个月(协定)或十八个月(议定书)内,申请人指定保护国家的商标主管机关有权驳回这一领土延伸申请,也就是说,从国际注册日起,如果被指定国在上述的规定期限内没有向国际局发出驳回通知,该商标将在该指定国自动得到保护。显然,申请人在十二个月或十八个月左右的时间内,就能知道自己的国际注册商标在各有关国家是否得到保护。对于那些实际审查期限非常长的国家,此种规定大大缩短了申请人为得到该国的商标注册保护而需等待的时间。比如意大利,如果到该国单独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正常情况下获得商标注册的时间约为3年-4年,而通过国际注册体系,从申请到取得商标国际注册证书,再到意大利按规定能够花费的审查期限,全部时间加起来最长不超过20个月,比单独申请注册的时间短很多。

4、维护管理便捷申请人提出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后,便可获得国际局颁发的国际注册证,获得对应的国际注册号。通过该国际注册号,即可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网站上对自己所申请注册的商标指定各个缔约方的审查情况进行查询。申请人也可通过该国际注册号直接向国际局办理商标的后续事宜,比如变更、转让、续展、注销等。因此,通过体系申请商标国际注册使得申请人对自身的商标维护管理更为便捷。

商标权,就是注册商标专用权。指本溪商标注册人在指定商标上独占的排他的使用权。要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商标专用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经过商标局的审查、核准后,商标申请人即获得所申请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可以续展,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专用权可以转让;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商标;商标专用权受到侵犯时,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给予处理,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那么商标权是否可以继承?

1、个体工商业者申请注册的商标权,是一项财产权利。在商标有效期内,商标注册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及时申报商标局,更改商标注册登记,变更注册人名称,成为新的注册人,即继承了商标权,同样享有转让商标专用权,通过商标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并收取使用费的权利。在注册商标专用权受到侵犯时,同样可以请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继承人在商标的有效期内继承商标专用权,若注册期满,继承人可以申请续展从而继续享有专用权。若继承人未申请续展的,则丧失注册商标专用权。

2、企业、事业单位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因为不能作为某一个人的个人财产,故不能作为个人遗产被继承,而只能转让。

以我的案件审理经验看来,认真做公司的人也都会经心设计使用商标,无论图形复杂还是简单,共同特性是图形部分都经过设计。经过设计的商标图形,常常从诞生的那一刻起,也拥有了另一种权利:著作权。著作权大概是中国目前最容易被侵犯的权利之一,侵权者实在太多了,从百度这样的大公司到个人,反正每个人都会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想到谁谁。

但是,著作权作为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申请本溪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中所保护的在先权利之一,保护力度却是相当大。因为不考虑商品情形,等于在所有商品和服务上都给予了保护,这个力度在其中一种程度上甚至超过了对驰名商标的保护。

可在目前的评审实践中,著作权保护却比较难。商标注册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大多数当事人都不保留设计商标的相关资料,更不去版权局去做版权登记,直接就来申请注册商标了。等发现别人抄袭了自己的商标图形注册在其他商品上时,只能提供出在先的商标注册证来证明享有著作权,而商评委和法院一般认为商标注册证只能证明享有商标权,不能证明著作权的归属。这样,在先商标所有人常常不能证明自己是著作权权利人。不是权利人就不能主张该项权利更谈不到保护的问题。

然后,就没办法了,眼睁睁地看着一模一样的图形被别人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而作为商评委审查员,虽然认为从情理上讲,在后商标的图形和在先商标的图形完全一样,一般来说都;难谓巧合;但是,在没有适格的在先著作权权利人主张权利的情形下,也只能依法行政,准予两件商标同时存在。

这对审查员来说也是一种折磨,不能把内心认为可能是抄袭的商标撤销掉,也需要很强的依法行政的职业素养。商标注册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如何证明著作权权属?其实证明著作权权属也很简单,如委托设计合同,设计草稿等,但最直接的是著作权登记证。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

对精心设计已经构成作品的商标来说,注册申请前要做的第一事件是做著作权登记。这样,当发生他人在后抄袭商标情形时,就可以以适格的著作权权利人提出异议或无效宣告申请。如此,事情就容易多了,当事人容易,审查员容易,法院也容易。事先的著作权登记是保证商标独占的有力武器,真正是之前走好小步,之后少走几大步。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


 

版权所有:本溪聚优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