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本溪聚优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桓仁注册商标的办理步骤
作者:本溪聚优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4-21 08:40:00
构成专利侵权行动的要件包含两个方面:方式条件和本质条件。其中,方式要件主要有:
1)施行行动所触及的是一项有用的中国专利;
2)施行行动有必要是未经专利权人答应或许授权的;
3)施行行动有必要是以生产经营为意图。关于行动人是不是具有片面成心并不是方式要件。可是,可以作为衡量其情节轻重的依据。
构成专利侵权的本质要件,也即是技能条件,本质施行行动是不是归于专利的维护规模。假如行动人所触及的技能特征归于专利权的维护规模,那么该行动人就构成了专利侵权。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方式:
1)行动人所触及的技能特征与专利的技能特征全部一样,则构成侵权;
2)行动人所触及的技能特征多于专利的技能特征,也构成侵权;
3)行动人所触及的技能特征与专利的技能特征有一样的,有相异的,可是,相异的技能特征与专利的技能特征是等效的,仍构成侵权;不然,不构成侵权。这儿技能特征等效,是指所属技能领域的一般技能人员你那可以推断出某两种技能特征互相更换后,所发生的作用一样。
集体商标与普通商标的区别集体组织可以申请集体商标,也可以申请注册普通商标。两者的区别:
1.集体商标与普通商标均表明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但集体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来自某组织;普通商标则表明来自某一经营者。
2.集体商标只能由某-组织申请注册,普通商标则可以由某一组织或某-个体经营者申请注册。
3.申请集体本溪商标注册的,必须提交使用管理规则,申请普通商标不必提交使用管理规则。
4.集体商标不能准许本组织以外的成员使用,普通商标可以许可本组织以外的成员使用。
5.集体商标准许其组织成员使用时不必签定许可合同,普通商标许可他人使用时必须签订许可合同。
6.集体商标不能转让,普通商标可以转让他人。
7.集体商标失效后两年内商标局不得核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普通商标则只需一年商标局就可以核准与之相同、近似的商标注册。
首先,第九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本溪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其次,第十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再次,第十一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还有,第十二条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最后,第十三条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我们都知道商标是可以转让的,一般来说转让的商标都是已经注册成功的R标,那么在注册过程中的商标可以转让吗?答案是可以的,但是要承担一定风险。
一、商标转让所处阶段申请中商标转让:在商标申请中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后转让,由受让人(买方)承担注册风险。公告期商标转让:在注册商标进行商标公告后转让,风险比申请中转让相对低。异议期商标转让:某一商标在商标公告期被异议,我们将根据异议成立的可能性,给予专业建议,风险低于公告期。评审期商标转让:在异议后复审评审中进行转让风险小于异议期间。诉讼中商标转让:在对商标评审和复审的结果不服,导致诉讼。在诉讼期间对商标进行转让。
1、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办理商标转让或移转应当填写《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或移转。
二、转让应提交的申请文件:
(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一式一份,由转让方、受让方双方盖章
(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转让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受让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本溪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3)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一式一份,由受让方盖章
(4)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中文译本
上一篇:平山区个人注册商标需经历的程序
下一篇:溪湖区企业注册专利需了解的内容
最新文章
- 本溪个人商标申请代理公司的选择攻略[ 2024-11-28 ]
- 平山区注册商标所需经历的主要程序[ 2024-11-27 ]
- 桓仁企业商标转让中的潜在风险与应对策略[ 2024-11-26 ]
- 本溪公司注册商标的行业特点与注册策略[ 2024-11-25 ]
- 桓仁个人注册商标需经历的审查与注册公告[ 2024-11-24 ]
- 本溪县公司商标变更的必要性及作用探讨[ 2024-11-23 ]